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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人可以优先享受海宁市住房租赁补贴?

02-25     浏览量:13

海宁市住房租赁补贴优先享受补贴人员

优先享受补贴人员

在海宁工作期间获得海宁市级部门和各镇(街道)以上表彰的申请人,在积分与其它人员相同时,给予优先补贴。

申请方法和时间

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每年申请一次,申请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第一季度。申请家庭按照自愿原则,在申请登记时间内,由主申请人一次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通过浙里办APP或到居住地镇(街道)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窗口进行积分申请登记。“居住地”以《浙江省居住证》载明的最新“居住地”为准。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未能全部提供本《方案》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者,不再受理。

本轮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登记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25日(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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